苏教高函〔2020〕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和2020年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9〕24 号),经主办高校和设点单位自主申报、设区市教育局属地审核、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三方专家集中评议、省教育厅复核和公示,现公布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备案校外教学点名单。
请主办高校认真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校外教学点的常规管理和监督指导。各校外教学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主办高校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专业、层次和形式组织教育教学。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属地监管,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对校外教学点可能存在违规组织生源或违规办学、收费等行为的及时调查核实并报省教育厅严肃处理。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备案校外教学点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