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自考
南师大自考助学专业2017年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1983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2年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是江苏省试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首批主考学校之一,相继开考了48个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或方向,涉及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其中10个专业为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一、报名条件
本科(高起本)专业:高中或同等学历(含中专、职高、中技等)毕业生。
本科段(专起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名称 | 学习层次 | 学制 | 学习形式 | 办学学院及咨询电话 | 教学地点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专起本 | 2年 | 脱产 | 南瑞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025-85481045、13951833155 | 紫金校区 |
经贸英语★ | 专起本 | 2年 | 脱产 | 外国语学院 025-85481053、025-83598582 | 紫金校区 |
二学历 | 2.5年 | 业余 | 仙林校区 | ||
情报学 | 高起本 | 4年 | 脱产 | 图书馆 15150587075 | 紫金校区 |
专起本 | 2年 | 脱产 |
说明:以上招生专业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公布为准。带“★”专业为自考助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专业的课程设置请在http://jxjy.njnu.edu.cn/网站上查阅。
三、学习形式和学制
本科(高起本)专业学习形式:脱产,学制:2+2年,前2年实施专科段计划,后2年实施本科段计划,修业年限最长为6年。
本科段(专起本)专业学习形式:脱产,学制:2年,修业年限最长为3年。
二学历学习形式:业余,学制2.5年,最长修业年限3年,仅限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报考。
四、毕业要求
学员学完专科段或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可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符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条件详见http://jxjy.njnu.edu.cn/)。毕业证书由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南京师范大学署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国家教育部进行网上电子注册。
学员学制期满,经过补考仍有课程不及格,不能完成学业者,经申请可由学校主管部门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也可在修业年限内继续参加不及格课程的考试,直至修业期满;对于不连续招生的专业,学员修业期满但希望继续学习,可以转入社会自考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认可。
五、报名注册
高起本专业:凭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并交存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正面二寸照片1张参加报名注册。
专起本专业:凭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并交存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正面二寸照片1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报名注册。
报名注册须学员本人于2017年8月到我校随园校区(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5号楼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日期详见http://jxjy.njnu.edu.cn/网上公告。
六、入学和学籍
9月中旬入学,具体日期以我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入学前,学校组织体检。审核、体检合格的学员,即取得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籍。
七、住宿
各办学学院向学员提供住宿信息,学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向住宿管理方提出住宿申请。
八、收费标准
文史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200元,理工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业余减半;教材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住宿费由住宿管理方按照规定另行收取。
九、招生声明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参与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招生工作,没有在校外设立任何招生报名点和办学点;《入学通知书》在报名注册时签发,不提前签发;所收费用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2.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教学全部安排在我校随园校区或紫金校区内进行,校外没有任何教学点或办学点。请考生和家长按照本简章公布的电话和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和报名。
3.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为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电话:025-83598522,83598134,地址:南师大随园校区(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5号楼107室,网址:http://jxjy.njnu.edu.cn。
十、以上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相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